原住民族考試三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12 年第 2 題單選題
公同共有人依分產協議,而行使關於其分得所有權之移轉請求權時,該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為幾年?
A正確答案
分產協議所生之所有權移轉請求權,屬一般債權請求權,適用民法第125條15年消滅時效。
為什麼答案是 A
分產協議性質上為共有人間之債權契約,由此產生的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屬一般債權請求權,無其他特別時效規定,適用民法第125條15年一般消滅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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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分產協議所生之所有權移轉請求權,屬一般債權請求權,適用民法第125條15年消滅時效。
看到「請求權消滅時效」又無特別規定 → 直接套民法第125條15年。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分產協議性質上為共有人間之債權契約,由此產生的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屬一般債權請求權,無其他特別時效規定,適用民法第125條15年一般消滅時效。
B✕ 陷阱
10年常見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的長期時效(第197條),或其他特別規定,與本題分產協議請求權無關。
C✕ 陷阱
5年為定期給付債權(利息、租金等)的時效期間(第126條),分產協議之移轉請求屬一次性給付,不適用。
D✕
2年為特定短期時效(第127條,如旅店住宿費、運送費等),分產協議之所有權移轉請求權完全不屬於此類。
民法消滅時效速查表
| 時效 | 法條 | 適用情形 | 本題關聯 |
|---|
| 15年 | 民法第125條 | 一般請求權(無特別規定者) | ✅ 分產協議移轉請求權 |
| 5年 | 民法第126條 |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等定期給付 | ❌ |
| 2年 | 民法第127條 | 旅店、飲食、運送、商人貨款等 | ❌ |
| 10年 | 民法第197條 |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自行為時起) | ❌ |
考生容易誤以為分產協議涉及「共有物」就有特別時效,或誤選5年、10年。實際上分產協議是債權契約,由此生之請求權為一般請求權,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一律回歸民法第125條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