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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111單選題

申訴案件經審議判斷指明原採購行為違反法令者,廠商得向招標機關請求下列何種償付?

A所失利益
B另行訴訟費用
C準備投標、異議及申訴所支出之必要費用正確答案
D押標金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申訴案件獲審議判斷支持時,廠商僅能向招標機關請求「準備投標、異議及申訴所支出之必要費用」,不含所失利益或其他費用。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申訴審議判斷指明原採購行為違反法令者,廠商得請求招標機關償付準備投標、異議及申訴所支出之必要費用,此為法定明文範圍。

考點:所失利益排除考點:訴訟費用非適用考點:必要費用請求權考點:押標金非適用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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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