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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1 年第 36 題單選題考點:拋棄繼承期間

拋棄繼承,繼承人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多久時間內以書面向法院提出?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正確答案
D四個月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拋棄繼承須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表示,此為民法第1174條明文規定。

逐選項解析

A一個月拋棄繼承期間✕ 易錯陷阱
一個月不是拋棄繼承的法定期間,容易與其他行政或民事程序的一個月期限混淆,為常見干擾選項。
B二個月拋棄繼承期間✕ 錯誤
二個月並非民法拋棄繼承所規定的期間,無對應法條依據。
C三個月✓ 正確
D四個月✕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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