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概要1147單選題

A 社區為 12 樓房屋,屋頂平台為大樓之共用部分,由管理委員會(下稱管委會)負責維護。然該屋頂平台部分年久失修發生滲漏,致第 12 樓住戶乙室內天花板滲漏水受損。乙多次請求修繕,惟管委會決議並經區分所有人會議確認,因經費不足拒絕修繕,乙只好先行僱請廠商修繕屋頂平台,費用為新臺幣(下同)5 萬元。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依無因管理,向管委會請求償還全部修繕費用
B乙為不法管理,不得請求償還 5 萬元修繕費用
C乙修繕違反管委會意思,故管委會僅於所得利益範圍對乙負擔償還費用義務正確答案
D乙修繕不違反區分所有人意思,故乙得向全部區分所有人請求償還全部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屋頂平台屬共用部分,乙自行修繕雖屬管理他人事務,但已違反管委會明示意思,只能依所得利益範圍求償。

為什麼答案是 C

管委會已決議拒絕修繕,且經區分所有人會議確認,乙仍自行修繕,屬違反本人意思的管理。此時不能當然全額求償,只能就管委會所得利益範圍請求償還。

考點:全額誤判考點:不法管理考點:利益範圍考點:意思誤讀
載入中…

民法概要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