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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0922單選題

下列關於兄弟姊妹關係之敘述,何者錯誤?

A第2順序親屬會議會員正確答案
B互負扶養義務
C第3順序血親繼承人
D禁止結婚之近親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兄弟姊妹是第3順序(非第2)親屬會議會員,其餘扶養、繼承、近親結婚限制皆正確。

為什麼答案是 A

錯誤敘述(即本題要選)。依民法第1131條,親屬會議會員順序為:①直系血親尊親屬 ②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尊親屬 ③四親等內之同輩血親。兄弟姊妹屬第3順序(同輩),非第2順序。

考點:親屬會議順序考點:法定扶養義務考點:繼承順序考點:近親結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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