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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民法概要1119單選題

陳小明與李小麗結婚後,生一子李小強(從母姓)。王小海與趙小君結婚後,生一女王小美(從父姓)。嗣後,李小強與王小美結婚,婚後多年無子女,決定共同收養韋小寶為子女。韋小寶被收養後,下列何者不得為其「姓氏」?

A正確答案
B
C
D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養子女的姓氏只能三選一:「養父姓」、「養母姓」或「維持原姓」,不能跳過養父母直接從祖父母的姓氏。

為什麼答案是 A

本題問「何者不得」,故本選項為正解。養父李小強姓「李」,養母王小美姓「王」,原姓「韋」。雖然養父的生父姓陳,但依民法規定,養子女只能從養父母本人的姓氏,不能直接從祖父姓。

考點:養子女姓氏考點:從養父姓考點:從養母姓考點:維持原姓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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