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 金融業務類農業金融法規與信用業務實務110 年第 27 題單選題
有關銀行法第12條之1規定之自用住宅放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信用部對於授信戶之授信餘額,應不高於覈實鑑估後所估價值。
B對擔保品之鑑估應依銀行法第37條規定覈實辦理。
C足額擔保與否,悉依委外鑑估之評價結果為準。正確答案
D擔保品價值貶落時,信用部得要求客戶補提擔保品。
E如徵取保證人,其保證契約自成立之日起,除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外,有效期間不得逾10年。正確答案
C、E正確答案
自用住宅放款保證期間最長15年;擔保品鑑估銀行須負最終責任,不可悉依委外結果。
為什麼答案是 C、E
錯誤。銀行對擔保品鑑估負最終責任,須核實辦理,不可「悉依」委外評價結果。
考點:授信餘額上限考點:擔保品鑑估考點:委外鑑估責任考點:補提擔保品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自用住宅放款保證期間最長15年;擔保品鑑估銀行須負最終責任,不可悉依委外結果。
看到「自用住宅保證期間」直覺找15年;看到「悉依委外」必錯,銀行對鑑估須負核實責任。
逐選項分析
A授信餘額上限✕
正確。授信餘額不得高於核實鑑估後之價值,符合擔保品鑑估與授信成數控管原則。
B擔保品鑑估✕
正確。銀行法第37條明定銀行對擔保品應核實鑑估其價值,並依其價值及變現能力決定授信成數。
C委外鑑估責任✓ 正確
錯誤。銀行對擔保品鑑估負最終責任,須核實辦理,不可「悉依」委外評價結果。
D補提擔保品✕
正確。擔保品價值貶落時,銀行為保全債權,得依約要求授信戶補提擔保品或收回部分授信。
E保證期間上限✓ 正確
錯誤。依銀行法第12-1條規定,自用住宅放款保證契約有效期間不得逾「15年」,選項寫10年為錯誤敘述。
銀行法自用住宅放款與擔保品規範
| 規範事項 | 法源 | 重點內容 |
|---|
| 保證期間上限 | 銀行法 §12-1 | 自成立起除經書面同意外,不得逾15年 |
| 連帶保證人限制 | 銀行法 §12-1 | 已取得足額擔保時,不得要求提供連帶保證人 |
| 擔保品鑑估 | 銀行法 §37 | 銀行應核實鑑估價值,不可悉依委外結果 |
選項E將保證期間上限15年錯置為10年;選項C以「悉依委外」偷換銀行的「核實鑑估」最終責任。看到「悉依」等絕對字眼通常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