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 金融業務類農業金融法規與信用業務實務110 年第 16 題單選題
下列那些敘述有錯誤?
A對催收戶申請協議分期償還案件,得不提經授信審議委員會審議,由總幹事核准。正確答案
B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證人。正確答案
C逾催款逾清償期2年,可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後,轉銷為呆帳。
D總幹事利害關係人申貸,依內部分層負責原為總幹事核貸權限,應提高層級由理事長核准。正確答案
E逾期放款未轉入催收款前應計之應收利息,仍未收清者,應連同本金一併轉入催收款。
A、B、D正確答案
農會信用部授信與呆帳處理規定,重點在十足擔保才免保證人、利害關係人須理事會決議、催收戶協議分期須提授審會。
為什麼答案是 A、B、D
敘述有錯誤。催收戶申請協議分期償還屬授信條件變更,依規定須提經授信審議委員會審議,不可逕由總幹事核准。
考點:授信條件變更考點:連帶保證人限制考點:轉銷呆帳年限考點:利害關係人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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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農會信用部授信與呆帳處理規定,重點在十足擔保才免保證人、利害關係人須理事會決議、催收戶協議分期須提授審會。
看到「免保證人」要檢查有無「十足擔保」;「利害關係人」核貸一定要提經理事會決議,不能只找理事長;催收戶協議分期屬授信條件變更須提授審會。
逐選項分析
A授信條件變更✓ 正確
敘述有錯誤。催收戶申請協議分期償還屬授信條件變更,依規定須提經授信審議委員會審議,不可逕由總幹事核准。
B連帶保證人限制✓ 正確
敘述有錯誤。辦理自用住宅及消費性放款,須在「已取得十足擔保」時,才不得要求提供連帶保證人,並非絕對不得要求保證人。
C轉銷呆帳年限✕
敘述正確。逾期放款經催收且逾清償期2年,經積極催討仍未收回者,得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後轉銷為呆帳,故非本題應選的錯誤項。
D利害關係人授信✓ 正確
敘述有錯誤。對總幹事等利害關係人授信,應提經授信審議委員會審議並報經「理事會」決議,不得僅提高層級由理事長核准。
E應收利息轉列✕
敘述正確。逾期放款未轉入催收款前應計之應收利息,仍未收清者,應連同本金一併轉入催收款,故非本題應選的錯誤項。
農會信用部授信與呆帳處理重點
| 專案 | 正確規定 | 常見錯誤 |
|---|
| 自用住宅/消費性放款保證人 | 已取得「十足擔保」時不得要求連帶保證人 | 無條件不得要求保證人 |
| 利害關係人授信 | 提經授審會審議,報經「理事會」決議 | 由理事長或總幹事核准 |
| 催收戶協議分期 | 屬授信條件變更,須提「授審會」審議 | 總幹事逕行核准 |
| 轉銷呆帳 | 逾清償期2年,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 | 逾1年或全額轉銷 |
選項B故意省略「已取得十足擔保」的前提,誤導考生以為所有自用住宅放款都絕對不能要求保證人;選項D則將「理事會決議」降級為「理事長核准」,混淆決策層級;選項A將須提授審會的協議分期案降為總幹事逕行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