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廉政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10 年第 14 題單選題
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之 1 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依實務見解,本條所稱離職,不包含下列何者?
D正確答案
旋轉門條款的「離職」不含留職停薪,因公務員身分仍未喪失,只是暫時停職。
為什麼答案是 D
留職停薪僅暫時停止職務執行,公務員身分並未喪失,日後仍可復職,故不算旋轉門條款所稱之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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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旋轉門條款的「離職」不含留職停薪,因公務員身分仍未喪失,只是暫時停職。
留職停薪代表公務員身分仍保留、隨時可復職,不算「離職」,其餘三者都是身分終止的態樣。
逐選項分析
A✕
資遣使公務員身分終局喪失,屬於實務見解所稱的離職態樣之一。
B✕
免職是懲戒或考績結果,公務員身分立即終止,屬於離職。
C✕
辭職為公務員主動終止職務關係,身分終局喪失,屬於離職。
D✓ 正確
留職停薪僅暫時停止職務執行,公務員身分並未喪失,日後仍可復職,故不算旋轉門條款所稱之離職。
旋轉門條款「離職」認定
| 態樣 | 公務員身分 | 是否屬離職 |
|---|
| 資遣 | 終局喪失 | 是 |
| 免職 | 終局喪失 | 是 |
| 辭職 | 終局喪失 | 是 |
| 留職停薪 | 暫時保留、可復職 | 否 |
考生易把「暫時不執行職務」與「離職」混為一談,誤以為留職停薪也算離職。事實上留職停薪只是暫停履行職務,公務員資格並未消滅,仍與資遣、免職、辭職這類終局喪失身分的情形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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