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初考-廉政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104單選題

公務人員甲於任用到職 3 年後遭發現兼具我國及外國國籍已有 10 年,甲於任用前未聲明具雙重國籍並放棄外國國籍,應如何處理?

A先行停職,甲放棄外國國籍後得辦理復職
B撤銷任用正確答案
C免職
D移送懲戒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公務人員任用前須放棄外國國籍,未放棄屬任用資格不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應撤銷任用。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具雙重國籍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違反者應撤銷任用。撤銷具溯及效力,表示自始無效,這是針對「任用資格欠缺」的標準處理。

考點:停職性質考點:撤銷任用考點:免職適用考點:懲戒要件
載入中…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