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於 107 年 6 月 13 日修正後,關於所適用之公職人員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修正後之適用對象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一致正確答案
B將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納入規範
C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執行長、秘書長等均納入規範
D公法人之董事、監察人均納入公職人員之範圍
答案與詳解
錯誤。修正後利衝法雖以財產申報法第2條第1項所定人員為主要基礎,但另擴及公營事業、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公法人等相關人員,範圍比財產申報法更廣,並非完全一致。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