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建築師營建法規與實務114 年第 2 題單選題
依建築法規定,建築物之修建應請領何種執照?
B正確答案
建築法第28條規定四類建築執照:建造、雜項、使用、拆除。修建屬於『建造執照』範圍。
逐選項解析
A修建執照✕ 易錯陷阱
建築法中根本沒有「修建執照」這種執照類型,這是命題者設的文字陷阱,看到「修建」直覺選「修建執照」就中計了。
C雜項執照✕ 錯誤
雜項執照是針對「雜項工作物」(如圍牆、擋土牆、廣告牌、水塔等非建築物的構造物),不適用於建築物本體的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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