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建築師營建法規與實務106 年第 20 題單選題
依建築法第7條之規定,下列何者無須請領雜項執照?
A挖填土石方工程
B污物處理設施
C昇降設備
D庭園植栽工程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建築法第7條明定雜項工作物包含挖填土石方、昇降設備及污物處理設施等,庭園植栽工程非屬其中,無須請領雜項執照。
為什麼答案是 D
庭園植栽工程未列於建築法第7條雜項工作物之範圍內,故無須請領雜項執照,為本題應選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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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建築法第7條明定雜項工作物包含挖填土石方、昇降設備及污物處理設施等,庭園植栽工程非屬其中,無須請領雜項執照。
庭園植栽屬於景觀綠化,非建築法第7條列舉之雜項工作物,秒選D。
逐選項分析
A✕
依建築法第7條規定,挖填土石方工程屬於明定之雜項工作物,須請領雜項執照。
B✕
依建築法第7條規定,建築物興建完成後增設之污物處理設施屬於雜項工作物,須請領雜項執照。
C✕
依建築法第7條規定,建築物興建完成後增設之昇降設備屬於雜項工作物,須請領雜項執照。
D✓ 正確
庭園植栽工程未列於建築法第7條雜項工作物之範圍內,故無須請領雜項執照,為本題應選答案。
建築法第7條:雜項工作物列舉
| 分類 | 項目舉例 |
|---|
| 一般工作物 | 營業爐竈、水塔、瞭望臺、招牌廣告、樹立廣告、散裝倉、廣播塔、煙囪、圍牆、游泳池、地下儲藏庫 |
| 工程類 | 建築所需駁崁、挖填土石方等工程 |
| 增設設備類 | 建築物興建完成後增設之中央系統空氣調節設備、昇降設備、機械停車設備、防空避難設備、污物處理設施等 |
| 遊樂設施 | 機械遊樂設施 |
考生可能誤以為庭園植栽涉及土地變更或景觀工程而需要雜項執照。但建築法第7條採列舉式規定,植栽綠化本身不屬於建築法定義的雜項工作物,不需申請雜項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