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建築師營建法規與實務106 年第 45 題單選題
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
B山坡地係指標高100公尺以上之所有公、私有土地
C山坡地超限利用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知土地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正確答案
D承租之公有山坡地不得轉租,承租人轉租者,其轉租行為無效,其土地之地上物得限期由承租人收割、處理或由主管機關估價補償之
C正確答案
山坡地超限利用屆期不改正者,依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該條例第25條及第35條規定,山坡地超限利用經通知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山坡地超限利用屆期不改正者,依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中央主管機關為農業部;山坡地須經劃定公告;公有山坡地違法轉租者地上物收歸公有。僅C選項符合罰則規定。
逐選項分析
A✕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之中央主管機關為農業部(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而非內政部。
B✕ 陷阱
山坡地須經劃定並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且包含標高未滿100公尺但平均坡度5%以上者,並非「所有」標高100公尺以上土地皆屬之。
C✓ 正確
依該條例第25條及第35條規定,山坡地超限利用經通知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D✕
依該條例第20條規定,承租人違法轉租者,其轉租行為無效,由主管機關撤銷其承租權,且其土地之地上物收歸公有,不予補償。
關鍵知識表
| 主題 | 內容 |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重點 | 1. 中央主管機關:農業部。
2. 山坡地定義:標高100公尺以上,或未滿100公尺但平均坡度5%以上,經劃定並公告者。
3. 超限利用罰則: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處6萬~30萬元罰鍰。
4. 公有地轉租:轉租無效,撤銷承租權,地上物收歸公有。 |
水土保持法對山坡地超限利用的罰則採「限期改正 + 屆期不改才罰」的二階段管制。重點是罰鍰金額區間為6萬至30萬元,這跟其他違規行為的罰則不同。考生常誤以為一查獲就開罰,或把罰鍰上限記成其他金額(如60萬)。判斷關鍵:先看有無「限期改正」程序,再確認屆期不改正才進入罰鍰階段,且這個金額區間是專門針對超限利用行為設計的,不要跟擅自開發、破壞水土保持的罰則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