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建築師營建法規與實務106 年第 38 題單選題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實施者依法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獲准後,應自獲准之日起最長多少個月內,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
D正確答案
實施者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獲准後,應於1年(12個月)內擬具都更事業計畫報核,逾期主管機關得廢止核准。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獲准後,應自獲准之日起1年(即12個月)內報核。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實施者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獲准後,應於1年(12個月)內擬具都更事業計畫報核,逾期主管機關得廢止核准。
記住「劃定單元後1年內報核」,1年即12個月,直接秒選D。
逐選項分析
A✕
3個月為錯誤干擾項,法規明定基本報核期限為1年(12個月),並非3個月。
B✕
6個月為錯誤干擾項,常見於其他行政程序或訴願期限,但都更事業計畫報核為12個月。
C✕
8個月為錯誤干擾項,都市更新條例中並無8個月之相關期限規定。
D✓ 正確
正確。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獲准後,應自獲准之日起1年(即12個月)內報核。
都市更新重要期限整理
| 程序階段 | 法定期限 | 備註 |
|---|
|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獲准後報核 | 1年 (12個月) | 屆期未報核得廢止核准 |
| 都更事業計畫公開展覽 | 30日 | 現行法規定 |
| 權利變換計畫公開展覽 | 30日 | 現行法規定 |
題目將法條原文的「1年」轉換為「12個月」,考生若只死背「一年」而未換算月份,或與其他法規的6個月混淆,容易選錯。請務必確認選項單位是「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