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醫師(二)醫學(六)(包括麻醉科、眼科、耳鼻喉科、婦產科、復健科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109 年第 78 題單選題
28 歲的佳華已有一個 3 歲的女兒,健康活潑,佳華的公婆一直希望她能再生一個兒子。佳華於 6 個月前懷孕,身體狀況及胎兒情形均很好,但她仍然擔心孩子是否正常。懷孕 24 週時要求婦產科醫師為她做羊水穿刺及染色體檢查,一週後染色體檢查結果顯示為 XY,但有三個第 21 對染色體(trisomy 21 ),佳華和她先生討論後決定要墮胎。以下作法何者最不恰當?
A立刻依法進行墮胎手術正確答案
B向他們說明此時期胎兒出生後已有存活的機會及墮胎手術的步驟有那些
C照會小兒科醫師向他們說明唐氏症的罹病及心智狀況等
D轉介給社工師了解他們的想法,給予需要的協助
A正確答案
懷孕24週屬中後期,墮胎涉及胎兒存活可能與倫理議題,不能「立刻」手術,應先充分告知、諮詢、評估。
為什麼答案是 A
懷孕24週已接近胎兒體外存活極限(viability),依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實施。即使符合法定事由,也應先完成充分告知、諮詢與倫理評估,「立刻手術」違反告知後同意原則。
考點:告知後同意考點:充分告知考點:跨科諮詢考點:社工協助
醫學(六)(包括麻醉科、眼科、耳鼻喉科、婦產科、復健科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