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 專業職(二)內勤 櫃台業務郵政三法大意112 年第 8 題單選題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郵政匯票受款人之兌領請求權,自發票日起算,多久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C正確答案
郵政匯票受款人之兌領請求權,自發票日起算 3 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本題應選三年。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8條,郵政匯票兌領請求權自發票日起算3年不行使而消滅,敘述正確。
考點:時效期間考點:法定時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郵政匯票受款人之兌領請求權,自發票日起算 3 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本題應選三年。
看到「郵政匯票兌領請求權」,直接秒選「3年」。記住:匯票三年、儲金五年,起算點也不同!
逐選項分析
A時效期間✕
一年並非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之匯票兌領請求權時效,屬幹擾選項。
B時效期間✕
二年並非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之匯票兌領請求權時效,屬幹擾選項。
C法定時效✓ 正確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8條,郵政匯票兌領請求權自發票日起算3年不行使而消滅,敘述正確。
D時效期間✕
四年並非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之匯票兌領請求權時效,屬幹擾選項。
郵政儲金匯兌法重要時效比較
| 專案 | 時效期間 | 起算點 |
|---|
| 郵政匯票兌領請求權 | 3年 | 自發票日起算 |
| 郵政儲金請求權 | 5年 | 自請求權發生之日起算 |
考生極易將「匯票兌領請求權(3年)」與「郵政儲金請求權(5年)」混淆,或與一般票據法時效搞混。務必認明「匯票」對應「3年」且自「發票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