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一訴請求乙返還租賃物及清償借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請求之二法律關係及其攻擊或防禦方法如無牽連關係,法院得命分別辯論
B甲請求之二法律關係,於法院命分別辯論時,亦應合併裁判,不得分別裁判正確答案
C就請求返還租賃物部分,如有停止訴訟之事由,法院得命分別辯論及分別裁判
D丙於該訴訟繫屬中,主張其為該租賃物所有權人,以甲、乙為被告,起訴請求乙返還該租賃物,法院原則上應合併辯論
答案與詳解
錯誤!民訴第205條第1項雖規定分別辯論之數項標的應合併裁判,但第2項明定「得」分別裁判之例外(如有停止訴訟原因者)。故「不得分別裁判」說法過於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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