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司法五等考試-庭務員類科司法五等考試-錄事類科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410單選題

關於民事第一審通常訴訟程序訴之變更或追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當事人、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如其一發生變動或追加,即生是否有訴之變更或追加之問題
B為擴大訴訟解決紛爭,現行民事訴訟法規定於訴狀送達後,原則上原告得任意為訴之變更或追加正確答案
C原告於起訴後變更或追加之新訴,如專屬其他法院管轄,縱經他造同意,亦不得為之
D訴之變更如合法,原訴視為撤回,法院應專就變更後之新訴裁判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訴之變更追加原則禁止,例外須符合民訴第255條各款事由,非任意為之。

為什麼答案是 B

錯誤!民訴第255條第1項明定訴狀送達後,原則上「不得」為訴之變更追加,僅於7款例外事由(如他造同意、基礎事實同一等)始得為之,並非任意得變更。

考點:訴之三要素考點:變更追加限制考點:專屬管轄優先考點:變更之效果
載入中…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