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事訴訟事件得否聲請訴訟參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本案訴訟裁判效力所及之第三人,該第三人私法上之地位,將因當事人之一造敗訴而受不利益,得聲請訴訟參加
B如有道義、情感、經濟上或其他事實上之利害關係,為符合人民法感情之期待,得聲請訴訟參加正確答案
C凡對於訴訟標的之判斷或判決理由中主要爭點之認定,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得聲請訴訟參加
D第三人私法上之地位因當事人之一造敗訴,依該裁判之內容或執行結果,將致受不利益,得聲請訴訟參加
答案與詳解
本題要選錯誤者。道義、情感、經濟上或其他事實上之利害關係,屬事實上利害關係,並非法律上利害關係,依實務見解不得聲請訴訟參加,故本敘述錯誤,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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