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概要107 年第 22 題單選題甲以其應有部分供其債權人丁設定抵押權後,與其他共有人乙、丙就協議分割達成合意。如丁始終不同意協議結果,甲、乙、丙合意之效力如何?A有效正確答案B無效C丁得以意思表示撤銷之D丁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