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07 年第 5 題單選題
消費借貸如約定有利息或其他報償,如借用物有瑕疵,對此若當事人間契約未另有訂定,其法律效果為何?
A借用人不負返還責任
B借用人得請求損害賠償正確答案
C貸與人無庸另行交付無瑕疵物
D貸與人不得請求利息或其他報償
B正確答案
有償消費借貸物有瑕疵,貸與人應另易無瑕疵物,借用人仍得請求損害賠償。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民法第476條第1項規定,有償消費借貸物有瑕疵時,借用人仍得請求損害賠償。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有償消費借貸物有瑕疵,貸與人應另易無瑕疵物,借用人仍得請求損害賠償。
看到「有償消費借貸+瑕疵」,直接聯想民法476條:貸與人應換貨,借用人仍可求償。
逐選項分析
A✕
借用人仍負返還同種類、品質、數量之物之責任,不因借用物有瑕疵而免除返還義務。
B✓ 正確
依民法第476條第1項規定,有償消費借貸物有瑕疵時,借用人仍得請求損害賠償。
C✕
依民法第476條第1項規定,貸與人「應」另易以無瑕疵之物,並非無庸另行交付。
D✕
法律並未剝奪貸與人之利息或報償請求權,僅賦予借用人瑕疵擔保與損害賠償請求權。
消費借貸瑕疵擔保責任 (民法§476)
| 借貸類型 | 瑕疵擔保責任 | 法條依據 |
|---|
| 有償(有利息/報償) | 1.應另易無瑕疵物 2.得請求損害賠償 | 民法§476 I |
| 無償(無利息/報償) | 僅就故意不告知瑕疵負損害賠償責任 | 民法§476 II |
考生易將有償與無償消費借貸的瑕疵擔保責任搞混,或誤以為有瑕疵就不用還或不能收利息。切記有償借貸貸與人責任較重,須換貨且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