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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地政土地法大意109 年第 32 題單選題考點:共有部分隨同登記考點:基地權利應有部分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關於區分所有建物之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區分所有建物之共有部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隨同各相關專有部分及其基地權利為移轉、設定或限制登記
B區分所有建物,數人共有一專有部分,部分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就該專有部分連同其基地權利之應有部分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其基地權利之應有部分,指該共有部分之全體共有人所持有之基地權利應有部分正確答案
C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有關優先購買權之規定,於區分所有建物之專有部分連同其基地應有部分之所有權一併移轉與同一人所有之情形,不適用之
D同一所有權人於同一區分所有建物有數專有部分時,其應分擔之基地權利應有部分,得依申請人之申請分別發給權利書狀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處分區分所有建物時,基地權利應有部分指「專有部分」而非「共有部分」之共有人持有,慎防名詞偷換陷阱。

逐選項解析

A區分所有建物之共有部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隨同各相關專有部分及其基地權利為移轉、設定或限制登記共有部分隨同登記✕ 錯誤
依土地登記規則,共有部分應隨同各相關專有部分及其基地權利為移轉、設定或限制登記,以維持產權與使用之完整性。
B區分所有建物,數人共有一專有部分,部分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就該專有部分連同其基地權利之應有部分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其基地權利之應有部分,指該共有部分之全體共有人所持有之基地權利應有部分基地權利應有部分✓ 正確
依規定應指該「專有部分」之全體共有人所持有之基地權利應有部分。選項誤植為「共有部分」,屬名詞偷換,為本題正確答案。
C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有關優先購買權之規定,於區分所有建物之專有部分連同其基地應有部分之所有權一併移轉與同一人所有之情形,不適用之✕ 錯誤
D同一所有權人於同一區分所有建物有數專有部分時,其應分擔之基地權利應有部分,得依申請人之申請分別發給權利書狀✕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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