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定之迴避類型?
A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知有迴避事由,而依職權令其迴避
B利害關係人認公職人員有迴避事由,而向相關機關團體申請迴避
C監察院認行政機關之公職人員有迴避事由,應逕依職權令其迴避正確答案
D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自行依法迴避
答案與詳解
令公職人員迴避的主體是「服務之機關團體」,不是監察院。監察院負責財產申報與彈劾糾舉,但非利衝法的迴避令發動者,故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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