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廉政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14 年第 28 題單選題
罰款處分不得與下列何種懲戒併為處分?
C正確答案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第3項,罰款可與「減少退休金」及「減俸」以外的各款併為處分,故罰款不得與減俸併處。
為什麼答案是 C
減俸屬第6款,依第9條第3項明文排除,罰款不得與減俸併為處分。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第3項,罰款可與「減少退休金」及「減俸」以外的各款併為處分,故罰款不得與減俸併處。
罰款=金錢、減俸=金錢,兩個都是錢的處分不重複併罰,秒選減俸。
逐選項分析
A✕
休職屬第4款,不在排除之列,罰款可與休職併為處分。
B✕
降級屬第5款,不在排除之列,罰款可與降級併為處分。
C✓ 正確
減俸屬第6款,依第9條第3項明文排除,罰款不得與減俸併為處分。
D✕
記過屬第8款,不在排除之列,罰款可與記過併為處分。
罰款(第7款)得否併處一覽
| 懲戒處分 | 款次 | 可與罰款併處? |
|---|
| 免除職務 | 一 | 可 |
| 撤職 | 二 | 可 |
| 剝奪、減少退休金 | 三 | ❌不可 |
| 休職 | 四 | 可 |
| 降級 | 五 | 可 |
| 減俸 | 六 | ❌不可 |
| 記過 | 八 | 可 |
| 申誡 | 九 | 可 |
本題易誤把「降級」當成不得併處者。其實法律明文排除的只有第3款(剝奪、減少退休金)與第6款(減俸),因為這兩者與罰款同屬「金錢給付的剝奪」,避免重複處罰;降級、休職、記過則性質不同,仍可與罰款併處。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