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動產物權變動之交付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交付為事實行為之性質,故不得由代理方式為之,但得經由占有輔助人為之
B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此簡易交付之方式,於受讓人之占有為無權占有時,則不適用正確答案
C占有改定之交付方式,不適用於動產質權之設定
D指示交付方式中,讓與人讓與受讓人之對第三人返還請求權,包括所有物之返還請求權
答案與詳解
簡易交付(民法第761條第1項但書)不限於有權占有。即使受讓人為無權占有(如竊盜、侵占),為避免無實益的「先還再交」,於讓與合意時即生交付效力。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