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終止收養之敘述,何者正確?
A夫妻共同收養子女後離婚者,夫妻之一方得於離婚後2年內,得逕向戶政機關申請單獨終止收養登記
B養子女自收養關係終止時起,須向社會福利機關與法院辦理登記,始與本生父母間產生血親關係
C因收養關係終止而生活陷於困難者,得請求他方給與相當之金額,但其請求顯失公平者,得減輕或免除之正確答案
D養子女有明顯浪費財產致侵吞養父母退休金之不當情事者,應由檢察官聲請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答案與詳解
民法第1082條明定:收養關係終止後,無過失之一方因而陷於生活困難者,得請求他方給與相當之金額;但請求顯失公平者,得減輕或免除之。與離婚贍養費(第1057條)精神相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