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自己所有之A地為乙設定普通地上權,約定期限50年,地租為每年新臺幣100萬元,乙在該地建築B大樓。下列關於該地上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地上權人乙得於期間屆滿前,定1個月以上之期間,請求土地所有人甲按該建築物之時價為補償
B土地所有人甲得請求延長地上權之期間。於延長之期間,地上權人乙無須繳交地租正確答案
C地上權人乙得支付未到期之3年分地租後,拋棄其權利
D若B大樓因地震而全部震垮,地上權不因而消滅
答案與詳解
依民法第840條第3項,土地所有人不願補償時可請求法院斟酌延長地上權期間,但延長期間地上權人仍須繼續支付地租,不可能白住,此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