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110 年第 23 題單選題
有關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其稅率計算下列何者正確?
A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在三年以內者,稅率為百分之四十五
B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三年,未逾五年者,稅率為百分之三十五
C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五年,未逾十年者,稅率為百分之三十
D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十年者,稅率為百分之十五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房地合一稅2.0境內個人稅率:2年內45%、2-5年35%、5-10年20%、10年以上15%。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規定,境內居住個人持有房地超過10年者,適用最低稅率15%,鼓勵長期持有、抑制短期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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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房地合一稅2.0境內個人稅率:2年內45%、2-5年35%、5-10年20%、10年以上15%。
口訣:2年45、5年35、10年20、超過10年15。本題只有D的「超過10年15%」正確。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房地合一稅2.0(110年7月1日起)持有「2年以內」稅率45%,非「3年以內」。本題將2.0新制的年限門檻偷換成舊制的3年。
B✕ 陷阱
2.0新制為「超過2年未逾5年」適用35%。選項寫「超過3年未逾5年」,年限錯誤。舊制才是3-10年35%。
C✕ 陷阱
境內個人持有「超過5年未逾10年」稅率為20%,非30%。30%是境內營利事業或非居住者的稅率,混淆主體。
D✓ 正確
正確。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規定,境內居住個人持有房地超過10年者,適用最低稅率15%,鼓勵長期持有、抑制短期炒作。
房地合一稅2.0|境內居住個人稅率
| 持有期間 | 稅率 | 政策意涵 | 備註 |
|---|
| 2年以內 | 45% | 重懲短期炒作 | 2.0拉長至2年 |
| 超過2年未逾5年 | 35% | 抑制中短期投機 | — |
| 超過5年未逾10年 | 20% | 一般投資 | — |
| 超過10年 | 15% | 鼓勵長期持有 | 本題答案 |
本題於110年出題,恰好跨越所得稅法房地交易所得課稅制度的重大修訂點(110年7月1日)。2.0新制將重稅期從1年拉長至2年、35%稅率適用期間從2年延至5年。考生若依舊制年限記憶,A、B、C三個錯誤選項都會被誤選。需注意題目出題時點與法規生效日的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