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社會工作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4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不在憲法第 12 條秘密通訊自由保障之範圍內?
A書信內容不受政府機關檢閱之自由
B通話內容不受廉政機關竊聽之自由
C通訊內容不受犯罪調查機關扣押之自由
D包裹內容物不受海關 X 光檢驗之自由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祕密通訊自由保護的是「通訊過程與內容祕密」,不是一般貨物或包裹內容物不受安檢。
為什麼答案是 D
包裹內容物受海關X光檢驗,主要是進出口、違禁品或貨物安全檢查問題,檢查的是物品本身,不是人與人之間的通訊內容祕密,所以不屬本題要找的範圍。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祕密通訊自由保護的是「通訊過程與內容祕密」,不是一般貨物或包裹內容物不受安檢。
看到「書信、通話、通訊內容」多半進憲法第12條;看到「包裹內容物+海關X光」改想貨物檢查。
逐選項分析
A✕
書信是典型通訊方式,書信內容是否被政府機關檢閱,正是祕密通訊自由的核心考點。國家若要檢閱,須有法律依據並符合必要性與正當程序。
B✕
電話通話內容屬於通訊內容,廉政機關若竊聽,會直接侵害祕密通訊自由。即使為犯罪偵查目的,也不是機關想聽就聽,須符合法定程序。
C✕ 陷阱
通訊內容被犯罪調查機關扣押,仍然涉及通訊內容祕密。重點不是國家永遠不能扣押,而是扣押、調取或保存通訊內容時,必須受到憲法第12條拘束。
D✓ 正確
包裹內容物受海關X光檢驗,主要是進出口、違禁品或貨物安全檢查問題,檢查的是物品本身,不是人與人之間的通訊內容祕密,所以不屬本題要找的範圍。
憲法第12條祕密通訊自由判斷表
| 判斷重點 | 受保障 | 典型例子 | 考試提醒 |
|---|
| 通訊內容祕密 | 是 | 書信內容、通話內容、訊息內容 | 看到內容被看、聽、取得,要想到第12條 |
| 通訊過程資訊 | 是 | 通訊對象、時間、方式等 | 不只保護文字內容,也保護通訊私密性 |
| 一般物品檢查 | 通常不是 | 包裹內物品、行李、貨物X光 | 可能涉隱私或財產,但不是祕密通訊自由核心 |
| 國家偵查限制 | 仍在範圍內 | 監聽、扣押通訊資料 | 可限制不代表不受保障 |
本題把「包裹」放進選項,容易讓人聯想到郵件或書信。但秘密通訊自由保護的是通訊秘密,不是所有經郵寄或運送的物品都自動受第12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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