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開發業者或不動產經紀業者銷售預售屋時,要求購屋人須給付定金或一定費用始提供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攜回審閱,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之何種行為?
A第20條之妨害公平競爭行為
B第25條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正確答案
C第21條之虛偽不實廣告行為
D第15條之聯合行為
答案與詳解
第25條為概括條款,規範「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業者利用資訊優勢剝奪購屋人合理審閱期,屬濫用交易相對優勢地位的顯失公平行為。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