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04 年第 4 題單選題
黃小姐申報104年度之綜合所得稅時,選擇將其夫之所得分開計稅。黃小姐今年度有利息所得20萬元,其夫則有利息所得15萬元。請問在計算其夫之稅額時,可減除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為多少?
A正確答案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以「戶」為單位計算上限27萬,夫妻分開計稅時要看誰申報谁的利息所得來分配扣除額度。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實務計算方式,其夫可減除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為7萬元,屬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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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以「戶」為單位計算上限27萬,夫妻分開計稅時要看誰申報谁的利息所得來分配扣除額度。
分開計稅時,扣除額隨所得歸屬той人計算;其夫利息所得15萬但實際可減除金額受限於配偶所得分開計算後的歸屬與限額規定,本題正解為7萬元,需依國稅局實務函釋判斷。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實務計算方式,其夫可減除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為7萬元,屬本題正解。
B✕
12萬元非本題計算結果,可能為標準扣除額混淆之誘答選項。
C✕ 陷阱
15萬元恰為其夫利息所得全額,若誤以為全額皆可扣除即會誤選此項。
D✕ 陷阱
27萬元為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之上限額度,若未考量分開計稅之歸屬分配即容易誤選。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重點
| 項目 | 說明 |
|---|
| 扣除上限 | 每戶全年最高27萬元 |
| 適用對象 |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利息所得(不含郵局存款利息、公債等免稅所得) |
| 分開計稅時 | 需依實際歸屬所得人分別計算,不可重複或全額適用 |
考生容易誤以為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可以直接等於利息所得金額或直接套用27萬元上限,忽略分開計稅時需依實際歸屬所得人分配計算,導致誤選C或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