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04 年第 18 題單選題
個人將105年以後購入之房屋與土地,在105年以後出售時,計算房地所得稅適用稅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105年1月3日購入,106年1月2日出售者適用稅率為45%
B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105年1月3日購入,106年1月2日出售者適用稅率為45%
C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105年1月3日購入,115年1月4日出售者適用稅率為20%正確答案
D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105年1月3日購入,115年1月4日出售者適用稅率為35%
C正確答案
房地合一稅率先看身分、再看持有期間;境內居住者持有超過10年是15%,不是20%。
為什麼答案是 C
C是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105年1月3日購入、115年1月4日出售,已超過10年;境內居住個人應適用15%,不是20%。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房地合一稅率先看身分、再看持有期間;境內居住者持有超過10年是15%,不是20%。
看到「何者錯誤」先反向作答:115年出售已逾10年,境內居住者應用15%,秒抓C。
逐選項分析
A✕
A敘述本身正確,所以不是本題答案。105年1月3日購入、106年1月2日出售,屬持有1年以內;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適用45%稅率。
B✕
B敘述本身正確,所以不是本題答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持有1年以內出售,房地合一所得稅適用45%稅率,與A相同。
C✓ 正確
C是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105年1月3日購入、115年1月4日出售,已超過10年;境內居住個人應適用15%,不是20%。
D✕
D敘述本身正確,所以不是本題答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長期持有後出售,題示稅率35%符合非居住者房地合一稅率規則。
房地合一稅率速記表
| 身分 | 持有期間 | 適用稅率 | 本題對應 |
|---|
| 境內居住者 | 1年以內 | 45% | A |
| 非境內居住者 | 1年以內 | 45% | B |
| 境內居住者 | 超過2年、未逾10年 | 20% | C的陷阱來源 |
| 境內居住者 | 超過10年 | 15% | C應改為15% |
| 非境內居住者 | 長期持有 | 35% | D |
房地合一稅率採雙軌判定:先確認身分(境內/非境內居住者),再看持有年限。核心陷阱在「持有10年」這條分水嶺——境內居住者持有超過10年適用15%,但考生常把2-10年的20%稅率慣性延伸,誤以為長期持有都是20%。判斷關鍵:先用個人在台灣設戶籍天數定身分,境內者才有10年優惠級距;非境內者無論多久一律45%。短期交易(2年內)才跳35%-45%重稅區,記住「10年是境內者專屬優惠門檻」就能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