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那一種情形,於通常審判程序中未經選任辯護人,審判長應主動為被告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其辯護?
A被告為中低收入戶而未聲請指定者
B被告所犯為最輕本刑1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C被告為精神障礙者,但尚能部分陳述
D被告有原住民身分而依通常程序審判者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明文規定:「被告具原住民身分,經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者」,屬於強制辯護案件。在此情形下,若被告未選任辯護人,審判長必須主動為其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選項敘述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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