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聲請依督促程序對乙發支付命令,乙在支付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並未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甲即對乙聲請強制執行。下列敘述,何者與現行民事訴訟法規定相符?
A支付命令之救濟僅適用再審程序
B支付命令不得為執行名義
C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無同一之效力正確答案
D在執行程序中債務人不得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答案與詳解
104年7月修法後,民訴法第521條刪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改為僅得為執行名義。故確定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無同一效力(無既判力),本選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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