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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545單選題

住所在桃園市而在新北市三重區上班的甲,到基隆市夜市喝酒,甲駕駛汽車在夜市前,與設籍宜蘭縣頭城鎮的乙擦撞,甲下車理論,將乙打傷,下列那個法院對甲的案件有管轄權?

A宜蘭地方法院
B臺北地方法院
C基隆地方法院正確答案
D新北地方法院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刑事案件管轄法院依犯罪地或被告住所、居所、所在地決定,本題打人地為基隆故基隆地院有管轄權。

為什麼答案是 C

甲在基隆夜市打傷乙,基隆為犯罪地,依刑訴法第5條犯罪地法院有管轄權,故基隆地院正確。

考點:被害人住所≠管轄考點:無連結考點:犯罪地管轄考點:工作地≠住所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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