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額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經兩造同意或證據調查費時,法院得不調查證據,而審酌一切情況,認定事實,為公平之審判
B當事人於第二審程序得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正確答案
C判決書得僅記載主文,於當事人有爭執事項,於必要時得加記理由要領
D對於第一審裁判之上訴,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答案與詳解
此即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民訴第436條之27規定,當事人於第二審程序『不得』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以貫徹小額程序簡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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