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藥師(二)藥事行政與法規109 年第 14 題單選題
某藥師於106年11月1日首次領得執業執照,進入醫學中心擔任藥師,在職期間出國進修9個月,於108年12月1日離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該藥師離職應自離職之日起30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之主管機關申請歇業
B出國進修應向原發執業執照主管機關申請停業
C該藥師112年6月1日,再申請執業無須提具繼續教育證明文件
D該藥師已具備2年調劑經驗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藥師執業年資計算須扣除停業期間;執照更新為每六年一次,歇業或停業須於30日內申報。
為什麼答案是 D
106年11月至108年12月雖歷時2年1個月,但扣除出國進修(停業)的9個月,實際執業僅1年4個月,未滿2年調劑經驗。本題選錯誤者,故選此項。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藥師執業年資計算須扣除停業期間;執照更新為每六年一次,歇業或停業須於30日內申報。
算年資別忘了扣掉「不在國內/停業」的時間!106到108看似2年,扣掉9個月就不滿2年啦。
逐選項分析
A✕
依藥師法規定,藥師歇業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核辦,敘述正確。
B✕
出國進修期間無法執業,依法應向原發執業執照主管機關申請停業,敘述正確。
C✕
藥師執業執照更新為每6年一次。106年11月領照,至112年6月尚未滿6年,故再申請執業無須提具繼續教育證明,敘述正確。
D✓ 正確
106年11月至108年12月雖歷時2年1個月,但扣除出國進修(停業)的9個月,實際執業僅1年4個月,未滿2年調劑經驗。本題選錯誤者,故選此項。
藥師執業登記與管理重點整理
| 項目 | 法定期限/週期 | 法規依據/備註 |
|---|
| 停業/歇業/復業/變更處所 | 事實發生起 30 日內 | 藥師法第10條 |
| 執業執照更新(繼續教育) | 每 6 年 | 藥師法第11條 |
| 執業年資計算 | 扣除停業/未實際執業期間 | 實務認定標準 |
命題老師故意給出跨越2年的時間區間(106/11到108/12),讓考生直覺以為滿2年。務必記得「實際執業年資」必須扣除停業(如出國進修)的期間,不能只看起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