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民法11325單選題

甲喪偶有乙、丙、丁三子。甲於乙、丙、丁結婚時,各贈與新臺幣(下同)50萬元。甲死亡時,留有遺產350萬元,負債50萬元。甲生前立有遺囑,遺贈戊300萬元。戊最多得受多少金額之遺贈?

A200萬元
B225萬元正確答案
C250萬元
D300萬元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先把婚嫁贈與加入特留分計算,再扣債務;三子特留分合計75萬元,戊最多只能受遺贈225萬元。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確。婚嫁贈與各50萬元要加入計算;特留分基礎為350+150-50=450萬元。三子應繼分各150萬元,特留分各75萬元,已各受贈50萬元,遺產中只需再保留各25萬元,合計75萬元,所以戊最多受225萬元。

考點:應繼分考點:特留分考點:扣減計算考點:遺囑限制
載入中…

民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