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刑法、刑事訴訟法96 年第 6 題單選題
公務員收取回扣的行為是犯?
A侵占罪
B詐欺取財罪
C公務員圖利罪正確答案
D貪污治罪條例之收賄罪
C正確答案
公務員收取回扣屬於圖利自己的行為,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或第6條論罪,但考題年份(096年)時實務上歸類為公務員圖利罪。
為什麼答案是 C
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從工程款或採購款中收取回扣,係圖取不法利益之行為,命題當時(096年)實務歸入公務員圖利罪(貪污治罪條例相關條文)。
考點:侵占罪要件考點:詐欺罪要件考點:圖利罪/收回扣考點:收賄vs圖利區別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務員收取回扣屬於圖利自己的行為,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或第6條論罪,但考題年份(096年)時實務上歸類為公務員圖利罪。
收取回扣≠收受賄賂(賄賂須有對價請託);回扣是從應付款項中抽取,屬圖利行為,選C。
逐選項分析
A侵占罪要件✕
侵占罪指持有他人之物後易持有為所有,收取回扣並非持有後侵吞,構成要件不符。
B詐欺罪要件✕
詐欺取財罪須以詐術使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收取回扣並非以詐術為手段,構成要件不符。
C圖利罪/收回扣✓ 正確
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從工程款或採購款中收取回扣,係圖取不法利益之行為,命題當時(096年)實務歸入公務員圖利罪(貪污治罪條例相關條文)。
D收賄vs圖利區別✕ 陷阱
收賄罪須有「職務行為對價性」,即因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收取回扣重點在抽取款項利益,與賄賂之對價關係構成要件有別,兩者需區分。
公務員財產犯罪類型比較
| 罪名 | 核心行為 | 關鍵要件 |
|---|
| 收賄罪 | 收受賄賂/不正利益 | 職務行為+對價關係 |
| 圖利罪(收回扣) | 從應付款項抽取回扣 | 利用職務機會圖取不法利益 |
| 侵占罪 | 易持有為所有 | 原持有他人之物 |
| 詐欺取財罪 | 施用詐術使人交付 | 詐術→錯誤→交付財物 |
「收取回扣」與「收受賄賂」外觀相似,容易混淆。賄賂須有職務行為之對價(請託→行為→回報),回扣則是從業務款項中私吞利益、著重在圖取財產利益,構成要件不同,切勿以為「收錢就是收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