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刑法、刑事訴訟法96 年第 7 題單選題
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使用何者文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
B正確答案
司法警察調查階段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使用「通知書」而非法院用的傳票或強制拘提用的拘票。
為什麼答案是 B
刑事訴訟法第71條之1規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以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此為不具強制力之任意處分。
考點:強制處分/拘提考點:通知書/警察詢問考點:傳票/法院傳喚考點:搜索票/搜索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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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司法警察調查階段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使用「通知書」而非法院用的傳票或強制拘提用的拘票。
傳票=法院用;拘票=強制拘提;搜索票=搜索;通知書=警察通知到場,選B。
逐選項分析
A強制處分/拘提✕ 陷阱
拘票是法院核發用於強制拘提被告的文書,非司法警察通知到場詢問的手段,屬強制處分,不適用於此情形。
B通知書/警察詢問✓ 正確
刑事訴訟法第71條之1規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以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此為不具強制力之任意處分。
C傳票/法院傳喚✕ 陷阱
傳票是法院傳喚被告或關係人出庭所用的文書,為法院專用,司法警察並無權限核發傳票。
D搜索票/搜索處分✕
搜索票是法院核發用以授權執行搜索之文書,與通知到場詢問完全無關,屬不同種類的強制處分。
刑事程序常見文書比較
| 文書名稱 | 核發機關 | 用途 | 強制力 |
|---|
| 通知書 | 司法警察(官) | 通知嫌疑人到場詢問 | 無(任意處分) |
| 傳票 | 法院 | 傳喚被告/關係人到庭 | 有(不到場可拘提) |
| 拘票 | 法院 | 強制拘提被告/犯罪嫌疑人 | 有(強制到案) |
| 搜索票 | 法院 | 授權執行搜索 | 有(強制搜索) |
考生容易將「傳票」與「通知書」混淆,誤以為警察也能用傳票通知。關鍵區別:傳票是法院專用、具強制效力;通知書是司法警察用、屬任意處分。另外拘票是強制拘提,與「通知」意義完全不同,也是常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