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刑法、刑事訴訟法96 年第 12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證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A證人為醫師,就其因業務所知悉有關他人秘密之事項受訊問者,不得令其具結。
B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證言者,得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正確答案
C證人未滿十六歲者得拒絕證言。
D證人只要不到場者,即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
B正確答案
刑事訴訟法中,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拒絕證言者,得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此為正解。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刑事訴訟法第193條,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證言者,得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以裁定再行拘提。選項所述與法條規定一致,為正確敘述。
考點:不得具結vs拒絕證言考點:拒絕具結/證言罰鍰考點:不得具結之對象考點:不到場罰鍰前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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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刑事訴訟法中,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拒絕證言者,得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此為正解。
逐一排除:A混淆不得令具結與拒絕證言;C未滿16歲非拒絕證言事由;D不到場有正當理由者不得裁罰,故B最正確。
逐選項分析
A不得具結vs拒絕證言✕ 陷阱
醫師因業務知悉他人祕密受訊問,依刑事訴訟法第182條規定,得拒絕證言,但並非「不得令其具結」。不得令具結的對象(第186條)是未滿16歲或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之人,兩者概念不同,本選項混淆兩種制度。
B拒絕具結/證言罰鍰✓ 正確
依刑事訴訟法第193條,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證言者,得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以裁定再行拘提。選項所述與法條規定一致,為正確敘述。
C不得具結之對象✕
未滿16歲並非拒絕證言的法定事由。刑事訴訟法規定未滿16歲者「不得令具結」(第186條第1項),但其仍有作證義務,不得以年齡為由拒絕證言,兩者不可混淆。
D不到場罰鍰前提要件✕ 陷阱
依刑事訴訟法第178條,證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方得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拘提。「只要不到場」即裁罰的說法忽略「無正當理由」此前提要件,敘述過於絕對,故錯誤。
刑事訴訟法證人相關制裁比較
| 情形 | 法條依據 | 效果 | 前提條件 |
|---|
| 無正當理由不到場 | 刑訴法第178條 | 3萬元以下罰鍰+得拘提 | 須無正當理由 |
| 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證言 | 刑訴法第193條 | 3萬元以下罰鍰+得再行拘提 | 須無正當理由 |
| 未滿16歲 | 刑訴法第186條第1項 | 不得令具結 | 年齡條件,仍需作證 |
| 醫師等業務祕密 | 刑訴法第182條 | 得拒絕證言(非不得具結) | 須因業務知悉 |
本題最大陷阱在於「不得令具結」與「得拒絕證言」的混淆。選項A把醫師的「得拒絕證言」說成「不得令其具結」;選項C把未滿16歲的「不得令具結」說成「得拒絕證言」,方向完全相反。另外選項D省略「無正當理由」前提,製造全面裁罰的假象,需特別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