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刑法、刑事訴訟法96 年第 8 題單選題
刑法修正後將行為後法律有變更如何適用法律,從「從新從輕」原則改採「從舊從輕」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雖然說優先適用「行為時法」,惟依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其實是優先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正確答案
B性侵害強制治療之處分適用裁判時法
C刑法第2條第1項所稱「法律」,包括實體法及程序法在內。
D行為時之法律無處罰之規定,依刑法第2條第1項比較新舊法,適用舊法。
A正確答案
刑法第2條第1項「從舊從輕」原則:行為後法律變更時,原則適用行為時法(舊法),但若新法較輕則改用新法。
為什麼答案是 A
刑法第2條第1項本文優先適用行為時法(舊法),但書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因此雖「從舊」為原則,但書實質上仍可優先適用最有利行為人之法律,敘述正確。
考點:從舊從輕原則考點:保安處分從新原則考點:實體法與程序法考點:罪刑法定原則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刑法第2條第1項「從舊從輕」原則:行為後法律變更時,原則適用行為時法(舊法),但若新法較輕則改用新法。
正解A:條文明確規定「從舊(行為時法)為原則,從輕為例外」,A選項正確點出但書優先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逐選項分析
A從舊從輕原則✓ 正確
刑法第2條第1項本文優先適用行為時法(舊法),但書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因此雖「從舊」為原則,但書實質上仍可優先適用最有利行為人之法律,敘述正確。
B保安處分從新原則✕ 陷阱
性侵害強制治療屬於保安處分(刑法第91條之1),依刑法第2條第2項規定,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法」(從新原則)。但本選項將此列為「從舊從輕」原則討論範疇,且敘述本身正確(保安處分確實適用裁判時法),但該規定並非第2條第1項而是第2項,易使考生混淆,整體而言非第1項問題範疇,不構成最佳答案。
C實體法與程序法✕
刑法第2條第1項所稱「法律」,依實務及學說通說,僅指「實體法」,不包含程序法。程序法之適用另有「程序從新原則」,不在本條規範範疇,故C之「包括程序法在內」敘述錯誤。
D罪刑法定原則✕
若行為時之法律無處罰規定,即屬「罪刑法定原則」之適用,該行為不構成犯罪,無從依刑法第2條第1項比較新舊法,直接依行為時法(無罪)處理,不存在「適用舊法」比較之問題,敘述邏輯錯誤。
刑法第2條新舊法比較適用原則總覽
| 條文項次 | 適用範疇 | 原則 | 說明 |
|---|
| 第2條第1項本文 | 實體法(刑罰) | 從舊原則 | 行為後法律變更,優先適用行為時法 |
| 第2條第1項但書 | 實體法(刑罰) | 從輕例外 | 新法較輕時改適用最有利行為人之法 |
| 第2條第2項 | 保安處分 | 從新原則 | 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法(新法) |
| 程序法 | 訴訟程序 | 從新原則 | 另依程序從新原則,不適用第2條第1項 |
修法前後原則剛好相反,考生易將「從新從輕」與「從舊從輕」搞混。此外B選項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法」本身敘述正確,但屬第2條第2項規範,非第1項,易誤判為正解。需特別注意本條「實體法才比較新舊,程序法另從新原則」的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