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14 年第 5 題單選題
有關自然人從事有效法律行為之情形,依現行民法規定,應以具備完全之行為能力為其要件。對此,下列相關之選項何者正確?
A年滿16歲之人,取得完全行為能力
B15歲之人得逕行有效撤銷被他人詐欺而締結日常生活所需之買賣契約
C14歲之未成年人得有效書立遺囑
D某成年人被法院為輔助之宣告,若未得輔助人事前同意,即締結消費借貸契約,其得於法院撤銷該輔助宣告後,承認該消費借貸契約,使之逕行生效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成年年齡已下修為18歲;受輔助宣告者未經同意為消費借貸屬效力未定,撤銷宣告後可自行承認。
為什麼答案是 D
受輔助宣告者為消費借貸未經同意屬效力未定(準用第79條);撤銷輔助宣告後回復完全行為能力,得自行承認使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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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成年年齡已下修為18歲;受輔助宣告者未經同意為消費借貸屬效力未定,撤銷宣告後可自行承認。
A看18歲成年;B撤銷是單獨行為需允許;C遺囑要滿16歲;D輔助宣告撤銷後回復能力可承認效力未定契約。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現行民法第12條規定滿18歲為成年,始取得完全行為能力;16歲仍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B✕
撤銷權行使屬單獨行為,依民法第78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不得逕行撤銷。
C✕
依民法第1186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雖得為遺囑,但未滿16歲者不得為遺囑,14歲無遺囑能力。
D✓ 正確
受輔助宣告者為消費借貸未經同意屬效力未定(準用第79條);撤銷輔助宣告後回復完全行為能力,得自行承認使之生效。
行為能力與年齡/宣告對照表
| 年齡/狀態 | 行為能力 | 法律行為效力重點 |
|---|
| 滿18歲 | 完全行為能力 | 得獨立為有效法律行為 |
| 7歲以上未滿18歲 | 限制行為能力 | 契約效力未定(第79條);單獨行為無效(第78條) |
| 未滿7歲 | 無行為能力 | 法律行為無效(第75條) |
| 受輔助宣告 | 特定行為受限 | 重要財產行為未經同意效力未定(第15-2條) |
A選項常以舊法或混淆結婚年齡來誘答。現行民法成年年齡與結婚年齡均已統一為18歲,16歲不再因結婚取得完全行為能力,請務必更新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