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對於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於第1138條設有明文規定。下列相關之說明,何者正確?
A被繼承人死亡時之配偶,於被繼承人死亡後2年內再婚者,喪失其原已取得之繼承權
B被繼承人死亡時,其已出家之子女,無繼承之資格與地位
C養子女與養父母之親生子女,雖因法律擬制而為旁系親屬,然因欠缺真實血緣關係,非屬民法第1138條第3順位之法定繼承人
D父再婚之後妻,與前妻之子女,僅為直系姻親關係,因此後妻對於前妻子女之死亡,無繼承其遺產之權利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限於配偶與血親(含擬制血親)。繼母與前妻之子女間僅為直系姻親,非血親,故後妻對前妻子女之遺產無繼承權,反之亦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