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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0924單選題

甲、乙為夫妻,並無子女。丙、丁為甲之父母。甲死亡時留有 350 萬元之現金及對丙有 50 萬元之債權。試問,於遺產分割時,丙可以分得多少遺產?

A50 萬元正確答案
B100 萬元
C200 萬元
D350 萬元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遺產總額含對丙的50萬債權共400萬,配偶乙與父母同列第二順位應各分1/2,父母內部均分;丙應繼100萬須扣抵所欠50萬債務,實得50萬。

為什麼答案是 A

遺產總額=現金350萬+對丙債權50萬=400萬。配偶乙與第二順位(父母丙丁)共同繼承,配偶應繼分1/2=200萬,父母共分1/2=200萬,丙丁各100萬。丙原欠甲50萬,依民法第1172條應由其應繼分中扣還,故丙實得100-50=50萬。

考點:應繼分+扣還考點:忽略扣還考點:忘記均分考點:忽略配偶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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