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借給乙 100 萬元,借期屆至,甲請求乙返還 100 萬元借款,乙因此開立 100 萬元之本票交由甲受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所受領乙開立的 100 萬元本票,是債之內容更改
B甲所受領乙開立的 100 萬元本票,是抵銷
C甲所受領乙開立的 100 萬元本票,是代物清償
D甲所受領乙開立的 100 萬元本票,是新債清償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新債清償(民法第320條)是指因清償舊債務而負擔新債務。乙為了清償借款(舊債務)而開立本票(新債務),在法律上推定為新債清償。其最大特徵是:在本票實際兌現(新債務履行)之前,原本的借款債務(舊債務)並不會消滅,為實務上最常見的票據還款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