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共有一筆 A 土地,應有部分各登記為四分之一,甲未經乙、丙、丁之同意,擅自占有 A 土地四分之三面積的土地,在其上興建一 B 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丙、丁僅得分別請求甲返還占用 A 土地四分之一之土地
B乙、丙、丁得分別請求甲返還所占用 A 土地四分之三之土地正確答案
C乙、丙、丁應共同請求甲返還所占用 A 土地四分之一之土地
D乙、丙、丁應共同請求甲返還所占用 A 土地四分之三之土地
答案與詳解
依民法第821條及實務見解,共有人逾越權限占用共有物,其他共有人得「分別(單獨)」行使物上請求權,請求甲將擅自占用的四分之三土地返還給全體共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