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學概論(包括職能治療之歷史、哲學、角色與功能、理論基礎、倫理與規範、行政管理)109 年第 20 題單選題
職能治療所已能與其他領有開業執照之醫事機構聯合設置於同一場所,但下列何種設備或設施必須獨立設置,不能共用?
A招牌
B等候空間
C醫事人員紀錄之保存空間
D治療空間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職能治療所可與其他醫事機構共用招牌、等候空間、紀錄保存空間;治療空間不在共用清單內,須獨立設置。
為什麼答案是 D
治療空間不屬於法規明列可共用的招牌、等候空間、紀錄保存空間。依規定,各款以外之設施、設備應獨立設置並與其他醫事機構明確區隔,所以本題選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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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職能治療所可與其他醫事機構共用招牌、等候空間、紀錄保存空間;治療空間不在共用清單內,須獨立設置。
看到「聯合設置、共同設施」先背三個可共用:招牌、等候、紀錄保存;治療空間直接選不得共用。
逐選項分析
A✕
招牌屬於職能治療所與其他領有開業執照醫事機構聯合設置時,法規明列可以使用的共同設施或設備。因此它不是本題問的「必須獨立設置、不能共用」項目。
B✕
等候空間屬於行政與候診性質空間,法規明列可作為共同設施使用。考選部常把它拿來和治療空間混淆;但只要不是實際執行治療的場域,通常不是本題答案。
C✕ 陷阱
醫事人員紀錄之保存空間雖然涉及個案資料與保密,直覺上容易以為必須分開,但本題依職能治療所設置標準,這項反而是明列可共用的項目。
D✓ 正確
治療空間不屬於法規明列可共用的招牌、等候空間、紀錄保存空間。依規定,各款以外之設施、設備應獨立設置並與其他醫事機構明確區隔,所以本題選 D。
職能治療所聯合設置:可共用與須獨立
| 項目 | 是否可共用 | 考試判斷 | 記憶點 |
|---|
| 招牌 | 可共用 | 不是答案 | 門面可共用 |
| 等候空間 | 可共用 | 不是答案 | 候診可共用 |
| 醫事人員紀錄之保存空間 | 可共用 | 不是答案 | 紀錄保存可共用 |
| 治療空間 | 不可共用 | 本題答案 | 治療場域要獨立 |
職能治療所聯合設置時,法規明文允許共用三項:招牌、等候空間、病歷保存空間。許多考生看到「病歷紀錄保存」會直觀認為涉及隱私必須獨立,但法規設計是「保存空間」可共用、治療過程才須隔離。判斷關鍵在於回到法條列舉邏輯:凡未列入可共用清單者,一律須獨立設置。治療空間因涉及實際執業行為與個案隱私,從未出現在共用清單,屬於必須各自獨立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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