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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身障土地行政大意10428單選題

甲、乙、丙、丁四人分別共有空地一筆,甲之應有部分比例為四分之三,乙、丙與丁三人應有部分各十二分之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一人同意即得出售該地正確答案
B乙、丙與丁三人同意即得出售該地
C甲一人同意即得就全筆土地設定抵押權
D甲一人同意即得就全筆土地無償設定地上權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土地法第34條之1:共有土地處分,過半數共有人且應有部分過半數同意;或應有部分超過2/3者,人數不計。甲持分3/4超過2/3,單獨可處分。

為什麼答案是 A

甲應有部分3/4已超過2/3,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得單獨處分(出售)該共有土地,人數不再計算。

考點:多數決處分考點:雙過半要件考點:設定負擔考點:無償不適用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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